【项目名称】临沂市农村新型社区与新农村布局专项规划(2016-2030)。
【规划范围】全市行政辖区内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全部地区。
【规划对象】规划范围内的全部村镇(不含城市建成区内的农村新型社区)。
【规划目标】衔接省、市政策要求和《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(2014—2030年)》等上位规划要求,明确未来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、主要目标、规模布局和发展路径,是指导全市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健康发展、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的全覆盖、综合性、纲领性规划。
【规划意义】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是伴随新型城镇化发展,农村居民点空间形态重构的自然历史产物,是现代社会治理体系的基本单元,是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、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的重要途径。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建设,对于推进新型城镇化,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。
【分类及建设模式】基本思路:形成“中心城区——重点镇——一般镇——中心村(或集中社区)——基层村”的五级城乡居民点布局结构。构筑临沂市层次分明,功能完备的现代城乡村镇体系。分为以下四类区域,分策略进行引导:
1、城市(中心城区、县城)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以内的区域:主要进行城中村改造,逐步建设为集中社区。 2、与城市(中心城区、县城)紧密联系的、城市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的区域:逐步建设为集中社区,尽量向城区集中。3、城市规划建设用地以外的各乡镇(街道)镇区、及其周边2-3公里范围内的村庄:逐步建设为集中社区,尽量向镇区集中。4、各乡镇(街道)其它地段的村庄:分为中心村和基层村进行引导,主要加强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。
提升思路:在基本思路基础上,依据各区域地形地貌及村庄布局现状,突出山地、丘陵、平原地区居民点布局特色。 1、山地地区突出保护农业生产特性、庭院经济和特色景观旅游资源,评估地质情况,对有地质灾害潜在风险的村庄尽快搬迁。 2、丘陵地区因地制宜确定社区建设力度,综合考虑丘陵地区农业生产和传统村落保护要求。 3、平原地区在有效保护历史村落的基础上,尊重农民意愿,推进社区建设,集中土地进行农业产业化、规模化经营。
【规划内容】本规划为《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发展规划(2014-2030)》总体布局的细化,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起宏观指导作用,分为以下两个层次:
城区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街镇:参考上位规划、相关规划和各街镇总体规划、2016年两次新农村建设材料反馈、2017年市委农工办美丽乡村建设计划,并对照各街镇近期的实际情况、主导产业、发展思路等,分析现状村庄的区位、产业、地形情况,提出新型农村社区、新农村的引导建设范围和设施配套要求,对于社区和新农村建设进行布局。
各县区现状城市建成区以外的街镇:参照各县总体规划,并分析了县城各乡镇的城镇性质、主导产业和地形地貌等因素,对于县域的城镇化发展进行分区、分类,并提出发展策略,指导县级社区建设规划的编制,不做具体村庄调整安排。对于各县传统村落和有成为传统村落潜力的村庄,本次规划进行了摸底调查汇总,形成传统村落的资料库。
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、信件、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和建议,公示注意事项:
1、公示时间:2018年3月21日——2017年4月19日。
2、公示方式和地点:
临沂市规划局网址:http://www.cncwec.com;
3、公示意见反馈方式(有效反馈意见需联系人注明真实姓名、联系电话、联系地址):
通信地址: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临沂市规划局,邮编:276000;
电子邮件:czk6603@163.com;
联系电话:8070603;
临沂市规划局
2018年3月2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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